头条!最新福建省云霄县卖烟联系电话“求全责备”
福建云霄县紧盯卖烟“黑点”
严厉打击流动摊点、无证经营行为
近日,福建省云霄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社会反映的卖烟“黑点”,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,针对流动摊点、无证经营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
近年来,云霄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烟草制品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,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。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和集市,依然存在部分流动摊点、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规现象。这些“黑点”不僅扰乱市场秩序,还危害消费者健康,成为烟草监管的顽疾。
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,云霄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县内各大集市、流动摊点聚集区域,加大巡查力度,对违规销售烟草制品的摊点进行逐一检查。
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多起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件,对涉案违法商户做出责令整改、没收非法所得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同时,对情节严重者,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截至目前,云霄县市场监管局已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,检查流动摊点、商铺300余家次,责令整改70余家,收缴无证销售香烟1000余条,罚款4万余元。
云霄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,加强与公安、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,对拒不整改、屡犯不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,切实维护烟草市场的稳定有序。
同时,该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香烟,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。
具体违规行为认定依据及处罚措施
* 流动摊点违规销售香烟:
依据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,流动摊点不得销售香烟。违反规定的,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非法所得,并处罚款。
* 无证经营烟草制品:
依据《烟草专卖法》第七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后,方可经营烟草制品。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,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,没收非法所得,处罚款。
* 拒不整改、屡犯不改者:
对于屡次违规、拒不整改的,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 xử lý hình sự.
【来源:工人日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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